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最高法院——韩国大法院1月30日对2013年底的中国渔民“抗法”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处中国渔船船长王某(26岁)有期徒刑3年半、另一渔船船长林某(52岁)有期徒刑3年,分别判处2名轮机长有期徒刑1年半和2年、缓期2年执行。另外,两艘渔船被没收,四人还要缴纳罚金。
2013年12月,上述四名中国渔民在韩国群山市于青岛附近海域捕捞1000公斤明太鱼,之后在韩国海警进行盘查时与之发生冲突,导致韩国海警受伤。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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