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局领导现场指导薯类作物机械化专家工作站建设为严肃考勤纪律,严格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整理归纳了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常用假期,供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参照执行。
婚假
◆婚假三天;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天。
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8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年满23周岁以上怀孕并按计划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领取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者,可在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两个月的假,共计158天产假。
◆怀孕不满5个月流产的,可根据医生意见给予14天以内的产假,中期引产的给予一个月的产假。
探亲假
◆凡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日在内。
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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