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薄克国李媛通讯员刘人斐报道
本报青岛4月12日讯今天上午,青岛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青岛市公安部门经过户籍新政培训和系统调试,从4月13日开始正式办理新户籍业务。按照《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办理落户的具体程序将另行通知。
《意见》颁布后,青岛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对与公安机关户政服务和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其中包括市区户口自由迁移政策、市区落户具体办理程序、其他人员落户条件的办理程序等。其中,青岛将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对城镇居民违反规定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一律不准落户。对实际居住生活在村居,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户口空挂城镇人员申请回村居落户的,由各区、市公安机关核准。
据介绍,青岛市区户口自由迁移办理程序为,市区居民凭合法住所(合法固定住所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新闻推荐
□曲旭光隋翔宇家门口的“韩国超市”“孩子很喜欢吃韩国的食品,既好吃,又健康,一有空就带孩子来这买东西。”4月9日下午,家住芝罘区桃花街的市民李雪佳领着她七岁的儿子来...
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