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薄克国高铭君报道
本报青岛6月9日讯青岛市今天发布《青岛市科技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凭专利权质押申请贷款,并在全国首创三方共担融资风险模式。细则将于7月1日起实施。
为拓宽融资渠道、化解融资风险,该细则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创了以保险撬动专利质押贷款的新模式,由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和银行三方分别承担60%、20%和20%的融资风险,大幅降低商业银行的放贷风险,提高银行以专利为质押向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
为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各方参与专利质押的积极性,细则提出了“四补”政策:一是对专利质押贷款给予50%的贴息资助;二是对三年的保险费给予部分资助;三是对参与专利评价的中介机构给予激励;四是对质押专利处置发生的专利评估费给予50%资助。通过以上政策的落实,显著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细则还突出市场化运作。一方面,改变了风险转移由政府资金托底的传统做法;另一方面,采取了保险费资助递减的方式,规定三年保险费资助比例分别为80%、60%、40%,三年后贷款保险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青岛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李天传介绍,目前青岛市拥有科技型中小企业4600家,占全市中小企业的2.7%,其中入库“千帆计划”的有100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少、发展慢已成为青岛创新发展的制约因素。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和银行贷款资信,难以获得金融支持造成发展困难。“运用三方分担风险的方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凭借其拥有的专利取得贷款,为其注入了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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