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君
本报通讯员郭德民
7月24日,省法院向社会发布了15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案件典型案例。梳理这些案例,记者发现,为逃避执行,“老赖们”可谓花招百出。
有的“老赖”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执行人员执行。在办理申请执行人邓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返还房屋纠纷执行案件过程中,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案件立案后,法院依法向刘某某发出执行通知,限期十五日内迁出房屋。刘某某未按期履行,并扬言若强迁腾让房屋,将采取极端手段对抗法院执行。多次释法教育工作被拒绝后,法院决定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搬迁腾房执行措施。但是强迁过程中,刘某某拒不配合,指使其妹加以阻拦,并将年近百岁的母亲留置房中,妨碍执行。
“鉴于刘某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崂山区人民法院将有关材料移送当地公安局审查立案,今年3月12日刘某某被刑事拘留,后经检察机关批准予以逮捕。最终,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亓旭岩介绍。
暴力拒执的还有青岛“老赖”张某某的儿子张某。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法律文书,张某先将法律文书撕毁,又将工作人员的手机扔在地上,后手持水果刀追到楼下,朝办案车辆猛踹,对司机拳打脚踢。最终,张某以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还有不少“老赖”采取隐匿、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完全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淄博市王某与被告人李某、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黑大昌介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李某将财产转移至其女儿名下,并长期在外躲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周村区法院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李某遂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审。
今年4月30日,周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也有“老赖”非但拒绝履行法定义务,还继续高消费。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与被执行人武某、高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一案中,武某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花费187300元购买越野汽车,完全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现犯罪嫌疑人武某已被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据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当事人反规避执行能力强,该类案件与普通案件相比执行周期较长,难度较大。通过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不少任性“老赖”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不能免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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