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白晓报道
本报青岛7月10日讯今天,青岛市启动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青岛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在保险公司、银行和担保公司(政府独资)审查核准后,并投保贷款保证保险,可以申请一年期单笔最高500万元的贷款,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银行和担保公司按照6:2:2的比例共同承担损失,此模式在全国尚属首创。
据青岛保监局介绍,该项工作是由青岛保险业根据地方政府意愿和产业需求,按照“政府引导、风险共担、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而启动的新模式。青岛市政府一方面通过政府独资担保公司的形式实际承担了20%的经营风险,而对经营结果不再托底负责;另一方面,市政府对投保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保费补贴,但按照80%、60%和40%的比例在三年内递减,最终推动小微企业稳步走向完全市场化的道路。
据介绍,通过购买贷款保证保险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5%的利率优惠,和贷款年利息50%的贴息资助,企业首年综合年化成本仅为5.3325%,远低于市场其他渠道的融资成本,也低于开办贷款保证保险的全国其他地区,切实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针对风险,该模式采取在贷款到期日而企业未能及时偿还的情况下,由担保公司立即垫付银行全额贷款本金和利息,保险公司则按照正常理赔程序于30日内履行赔付责任。出险后保险公司、银行和担保公司三方联合启动追偿程序,追偿所得按照各方风险承担比例进行分配。对无力偿还贷款的企业采取专利权典当拍卖、挂牌交易等方式进行处置,变现所得按相应比例弥补风险承担方的经济损失。大大降低了商业银行的放贷风险,提高了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
据统计,到2015年底,预计青岛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100家,协助其获得银行贷款3亿元。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的主要支持对象是纳入青岛市“千帆计划”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办理专利权质押手续时,需向保险公司投保贷款保证保险,并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用,银行凭借保单和融资担保函,就可以向企业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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