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仙都秀荷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 2015年7月 23 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青黄人社监询字【 2015】第 3588 号),要求你单位于2015年7月 29 日前,提报相关书面材料并接受调查询问,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相关书面材料并接受调查询问。现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依照《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青黄人社监令字【 2015 】第10381 号)。现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如下:自本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 3 日内提报相关书面材料并接受调查询问。拒不履行本责令改正指令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山路36号
邮编:266555 联系人:庄振书 徐维超联系电话:86888179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 年8月 13 日
新闻推荐
一等奖(3篇)《把握规律 凝聚共识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