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宓家峰通讯员赵培智报道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体育局获悉,为了积极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鲁政发〔2015〕14号)精神,落实好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新上项目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公益性事业,山东省推出了“帮扶”举措。
2015年,对民办体育新上项目从银行类金融机构取得的实际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为1至3年。贴息资金由省财政负担70%,市县财政负担30%,市县负担比例由各市财政局确定。本次“帮扶”的支持对象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青岛)民办体育机构。具体支持对象及项目类型包括:各级民办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场所、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体育竞赛表演组织、运动康复机构、体育休闲旅游基地或体育公园、体育项目学校、体育资源服务信息平台、体育文化传播与科学研究机构新上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房屋租赁项目。据悉,本次“帮扶”的贷款金额为不低于10万元,在今年1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发生的贷款,贴息限额为同一独立法人机构一次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符合条件的场馆、组织、机构等可根据自身的实际到当地体育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新闻推荐
...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