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白晓报道
本报青岛讯9月19日,青岛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在五四广场举办《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专题宣传活动。该《条例》授予青岛地铁集团行政执法权,以维护地铁正常的运营秩序。
《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借鉴了各地的通行做法,授予了地铁集团公司行政执法权。目前,青岛地铁集团已经组建了执法队伍,未来将根据《条例》授权依法对携带禁止物品进站乘车、破坏站内环境卫生和乘车秩序、破坏轨道交通设施、逃票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会以劝导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力争为乘客创造安全、舒适、快捷的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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