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及时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跟踪监督,使得企图逃避环保处罚、 迟迟未到案的企业负责人迫于网上追逃的压力主动投案自首。“检察监督的作用就是大!”当地环保部门的一名负责同志发出了由衷的感慨。
今年4月,青岛市环保局城阳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城阳区北万村有一家除锈酸洗厂将酸洗污水直接排放,造成了周边的环境污染。 该局受理举报后,迅速联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前往涉案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进入厂房后,发现厂区内共有酸洗作业池6个,有6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铁件酸洗作业。经现场检查及取证,执法人员确认这家企业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使用具有强腐蚀性的盐酸作为酸洗原料,且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车间外下水道。该环保分局环境监测站对企业排污口污水进行了PH 试纸检测,发现采样水质具有腐蚀性,属于腐蚀性危险废物。
在环保部门对该案进行查处时,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也通过与环保部门建立的环保领域刑事司法办案配合机制,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及时向市环保局城阳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4月 23日,环保局将案件移送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城阳分局于当天立案,并于4天后对一直未到案的企业负责人高思海进行网上追逃。 5月 25日,犯罪嫌疑人高思海主动到城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6月 25日,城阳区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的提请,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高思海批准逮捕。
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城阳区检察院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高思海自 2014 年5 月份以来,在城阳区北万村开设除锈洗酸厂,雇用多人从事金属酸洗除锈作业,并将除锈后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厂外。现有证据可证明该厂自2014年9月份以来,非法排放未经处理的盐酸水 167.12 吨。7月28 日,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环境污染罪,对高思海提起公诉。
“能够对这起案件顺利地开展检察监督,主要得益于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建立的刑事司法办案配合机制,”城阳区检察院办案人说。
据悉,今年以来,为有力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青岛市检察院与市环保局重点加强了环保执法和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会签了相关文件,落实了信息共享机制,并就检察机关对涉嫌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进行了探索尝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王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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