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山东省财政部门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山东省(不含青岛)已经累计淘汰黄车13.74万辆,政府兑付财政补贴奖金11亿元。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2013年,山东省政府出台政策,以部分区域限行、补贴等措施,鼓励车主对黄标车提前淘汰。为鼓励各市加快淘汰黄标车,今年初山东省财政还兑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资金8000万元,支持各地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燃煤锅炉“煤改气”、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黄标车淘汰分为直接提前淘汰和“黄改绿”两种方式。根据淘汰车辆具体情况区分车型和使用年限补贴。补贴标准最高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为1.8万元/辆,补贴标准最低的微型载货车、微型载客车为0.2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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