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泽
《聊斋志异》(以下简称《聊斋》)到底是部什么样的书,从它问世以来,不同的读者就给过它不同的答案。现在,都称《聊斋》为短篇小说,蒲松龄也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大量的研究者,也都是从文学和美学的角度去透视他。这样一来,《聊斋》是短篇小说集,似乎就成了共识。
《聊斋》中的篇章真的都是小说吗?笔者对此持有异议。《聊斋志异》中的许多篇章,确实富有小说色彩。可称得上小说的篇章到底有多少?这类作品占《聊斋》总篇数的比例又是多少呢?恕笔者孤陋寡闻,到目前为止还没见到谁去统计过。
笔者倒是觉得《聊斋》像一头大象,形形色色的读者好比是摸象的盲人,每人摸到的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只有《聊斋》的作者蒲松龄自己最清楚,于是,他给自己的作品起了个最贴切的名字《聊斋志异》。严格地说《聊斋》就是一部奇闻异事集,小说的概念包容不了它。试想,像《红毛毡》、《黑鬼》、《真定女》等等大量的篇章能简单地说是小说吗?笔者倒是想换一个视角——从文献学的角度去审视一下《聊斋》。《聊斋》中的很多篇章都可以为我们提供珍贵文献资料。如《黑鬼》和《红毛毡》,在史学方面就很有代表性。下面就由《黑鬼》入手,试举部分篇章,谈点粗浅的看法。
《聊斋志异·黑鬼》
《黑鬼》原文如下:“胶州李总镇,买二黑鬼,其黑如漆。足革粗厚,立刃为途,往来其上,毫无所损。总镇配以娼,生子而白,僚仆戏之,谓非其种。黑鬼亦疑,因杀其子,检骨尽黑,始悔焉。公每令两鬼对舞,神情亦可观也。”
这里所说的“黑鬼”,其实并不是“鬼”,而是两个被从遥远的非洲贩卖来的黑人罢了。黑人的的肤色,“其黑如漆”;黑人足板,“足革粗厚,立刃为途,往来其上,毫无所损”;黑人的喜好,“两鬼对舞,神情亦可观”。这些记述,惟妙惟肖。在美国实行种族歧视的时代,黑人就称骂为“黑鬼”。在许多影视作品中,屡见不鲜。
贩卖黑奴最初是从15世纪开始的,是伊斯兰教徒的家庭没法赎回自己的亲属,于是就提出用数量更多的非洲黑人,换回他们的亲属。从此贩卖黑奴就开始了。如果查出了李总镇在胶州的任职时间,也就可以证实他购买黑奴的时间。贩卖黑奴到山东沿海的记载并不多见,《黑鬼》不失为是一条珍贵的史料。另外,文中记载,对黑奴“总镇配以娼,生子而白”,而“僚仆戏之,谓非其种。黑鬼亦疑,因杀其子”。可事后黑奴“检骨尽黑,始悔焉”。男性黑种人与女性黄种人交配,“生子而白”,“检骨尽黑”,是个例还是遗传规律,这对人类遗传学研究也提供了一例不可多得的证据。
《聊斋志异·红毛毡》
《红毛毡》是反映荷兰侵略者在我国东南沿海进行骚扰掠夺的好史料。原文如下:“红毛国,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帅见其众,不许登岸。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帅思一毡所容无几,许之。其人置毡岸上,仅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且拉且登,顷刻毡大亩许,已数百人矣。短刃并发,出于不意,被掠数里而去。”
明末清初时,中国人习惯将荷兰人称为“红毛鬼”,后以“红毛”泛指西方人。为什么称荷兰人为红毛鬼,一是因为他们“碧眼红发”,二是因为他们的装束。在17世纪西方人侵略中国的时候,很多士兵的服装是红色的,而且帽子上有一小束红色的缨子,象一撮红色的毛。
《红毛毡》的价值,在于他真实地记述了明末清初荷兰侵略者在我国东部沿海进行骚扰掠夺的强盗行径。另外,从科技的角度透视,也能看出他们编织技术的高超。他们能编织出,初看“仅容二人”的毡,可“拉之,容四五人;且拉且登,顷刻毡大亩许”。这在哪个年代,是项了不起的专利。从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年的荷兰人为了侵略中国,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
《聊斋志异·真定女》
《真定女》是篇不足百字的短文,全文如下:“真定界有孤女,方六七岁,收养于夫家。相居二三年,夫诱与交而孕。腹膨膨而以为病,告之母。母曰:‘动否?’曰:‘动。\’又益异之,然以其齿太稚不敢决。未几生男,母叹曰:‘不图拳母,竟生锥儿!’”
《真定女》丝毫没有小说的色彩,他只是客观真实地记述了一个“方六七岁”的童养媳,“收养于夫家”。与夫“相居二三年,夫诱与交而孕”,的真实案例。正常情况下女孩12至13岁就会有月经初潮,就会有受孕的可能。但10龄幼女能怀孕而在11岁之前就能生儿育女,在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极为罕见,所以他把它记录下来了。这是古代典型的性早熟的个例。现在,这类事情已屡见不鲜。2013年7月11日,从新华社长沙记者站传出消息“湖南祁阳11岁幼女遭强奸,生下孩子当证据”成为网络热点。此前,青岛也发生过一例。
儿童性早熟,是困扰家庭和社会的热门话题。是什么原因直接导致了儿童性早熟,人们一直在探讨。大多数意见,归罪于食物激素滥用的原因。笔者认为,滥用食物激素,也许有关系,但不是最主要的因素。更重要的诱因是社会和环境因素。影视作品中的床上戏、激情戏,游戏、广告中的色情片,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才是刺激儿童春心萌动的罪魁祸首。三百多年前,还没有人研制出激素类添加剂,《真定女》中那位不足10岁的“拳母”,就是在与其“夫相居二三年”之后,才“夫诱与交而孕”的。这恰恰说明,是频繁的性接触才导致了她性早熟的。通过对《真定女》的剖析,笔者倒想提醒研究儿童性早熟问题的专家们,解决儿童性早熟的问题,应该先净化社会环境,而不应该过多地把注意力停留在食物的品质上。
《聊斋志异·化男》
《化男》原文如下:“苏州木渎镇,有民女夜坐庭中,忽星陨中颅,仆地而死。其父母老而无子,止此女,哀呼急救。移时始苏,笑曰:‘我今为男子矣!’验之果然。其家不以为妖,而窃喜其得丈夫子也。此丁亥间事。”这件事看似离奇,实际上仔细推究起来,也能找到科学的根据。
苏州木渎镇这位民女,是晚上被从天上掉下来的陨石砸中头颅晕厥的。很可能是脑垂体受到损伤,导致内分泌紊乱,使雌性激素受到抑制,雄性激素突然升高造成的性征改变。垂体位于丘脑下部的腹侧,为一卵圆形小体。是身体内最复杂的内分泌腺,所产生的激素不但与身体骨骼和软组织的生长有关,且可影响内分泌腺的活动。
当然,《化男》中说:“移时始苏,笑曰:‘我今为男子矣!’”似乎变得稍快了点。蒲松龄从未去过苏州,此事绝非蒲松龄亲眼目睹。很可能是口碑相传中造成的舛误。然而,这对事实是否存在并不重要。文尾,蒲松龄还特意交代,此乃“丁亥间事”。这里的丁亥年指的是清顺治四年(1647)。此文的内容具备时间、地点、事件三要素,符合新闻的特点,因此也不能算是小说。事实上,男化女、女化男的事例在古今中外并不罕见。王培旬的《乡园忆旧录》卷一中,就曾记载:“四川夷人,生男必讳言女,否则,男变为女,后能生子。”王培荀在四川为官多年,所言定不虚妄。此外,他还记到:“明隆庆己巳,太原丈夫化为女子,东阿于文定公慎行作诗记之。”多年前,笔者也曾从人民日报上看到过湖南一男子自然变性为女的报道。此人和妻子离婚之后,另和别的男子结婚还生了孩子。如果发生在蒲松龄生活的时代,肯定会有人大做文章,甚至会被视作“妖异”。可现在科学发展了,听到这种事没有多少人会为之动容。时下,使用药物和手术变性,更已是家常便饭了。
《聊斋志异·男妾》
《男妾》原文如下:“一官绅在扬州买妾,连相数家,悉不当意;惟一媪,寄居卖女。女十四五,丰姿姣好,又善诸艺。大悦,以重价购之。至夜入衾,肤腻如脂。喜扪私处,则男子也。骇极,方致穷诘。盖买好童,加意修饰,设局以骗人耳。黎明,遣家人寻媪,则已遁去无踪。中心懊丧,进退莫决。适浙中同年某来访,因为告诉。某便索观,一见大悦,以原价赎之而去。”
这里所说的男妾,无非是现在所习见的人妖而已。从这篇文章中,我们看出,最起码在蒲松龄生活的时代,就有“买好童,加意修饰”,充当“人妖”的现象存在。由此,笔者想象,或许创造“人妖”的源头是在中国,而不是泰国。
《聊斋志异·药僧》
《药僧》原文如下:“济宁某,偶于野寺外,见一游僧;向阳扪虱。杖挂葫芦,似卖药者。因戏曰:‘和尚亦卖房中丹否?”僧曰:“有。弱者可强,微者可巨,立刻见效,不俟经宿。’某喜,求之。僧解衲角,出药一丸,如黍大,令吞之。约半炊时,下部暴长;逾刻自扪,增于旧者三之一。心犹未足,窥僧起遗,窃解衲,拈二三丸并吞之。俄觉肤若裂,筋若抽,项缩腰橐,而阴长不已。大惧,无法。僧返,见其状,惊曰:‘子必窃吾药矣!’急与一丸,始觉休止。解衣自视,则几与两股鼎足而三矣。缩颈蹒跚而归。父母皆不能识。从此为废物,日卧街上,多见之者。”
文中说的“房中丹”,实际上就是壮阳药。房室养生,在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壮阳配方虽不能说俯拾皆是,却也多的不胜枚举。荷兰人高罗佩是研究中国古代房中术第一人,他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远远超过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他的《中国古代房内考》称得上是现代第一部性文化专著。在他的这部著作中就收入了大量的壮阳、治疗五劳七伤类的秘方、验方。其中尤以秃鸡散最为有名。
壮阳药物,在时下有很大的市场,美国辉瑞药业生产的伟哥,为他带来了巨大的效益。但伟哥的功效与济宁野寺中游僧的“房中丹”相比,就逊色的多了。蒲松龄在《巧娘》、《伏狐》等篇章中也都提到了治疗天阉和提高性功能的药物。笔者觉得,这其中隐藏着巨大的商机。中草药的源头在中国,可在中成药的国际市场上,日本占了8成,韩国占了1成,我们地大物博的中国只占了0.3成。究其原因,就是我们依然停留在只定性不定量的粗放基础上。我们的中成药科技含量太低了。几年前,青岛海洋大学的著名物理学家于良教授就曾与我谈起这一话题,并希望与我合作开发以聊斋文化为依托的这类旅游产品。
《聊斋》是个万花筒,包罗万象,多换几个视角也许能发现更多的奇珍异宝。此篇权作引玉之砖,更多的高见,还有待于众多的专家学者。
蒲松龄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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