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拉着7人被民警拦下。(警方供图)本报5月22日讯(记者尹彦鑫通讯员杨慧)5月21日上午,黄岛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一辆走“蛇形”路线的“教练车”,民警惊讶地发现所谓的“教练”是一名刚刚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的大学生,而“司机”是一名“无证驾驶”的“学员”。同时,民警发现,该车还涉嫌超员,据“教练”交代,车上的6人都是自己的学员。
5月21日上午,黄岛交警大队民警巡逻到开城路灵山卫街道附近时,发现前方一辆号牌为鲁D3×××4的白色普桑轿车可疑,司机开得不快,但该车忽左忽右,行进轨迹基本呈“蛇形”,这条路上车流量较大,过路司机纷纷避让,险象环生。于是民警驾车上前进行查看,车内后座上有好几个人,有超员迹象,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此时,车辆的驾驶员和副驾驶人员正在慌张地交换位置,民警迅速制止,民警看两名男子面相都非常年轻,当要求两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两人都支支吾吾拿不出来,而且神色慌张。这时,驾驶人开了口,称自己已经报名学习驾照了,但是还没有参加考试,所以还没有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坐在副驾驶位置迟迟不肯下车的男子犹犹豫豫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本崭新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经过查看,民警发现男子姓王,也是车辆所有人,驾驶证显示,王某刚刚拿到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同时,民警又发现了王某迟迟不肯从副驾驶室下车的原因,车辆副驾驶室里私自安装了一套副刹车。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原来王某是某高等院校的大学生,一个月前刚刚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为此,他的几个同学都十分羡慕,听说现在可以自学直考,也正打算等到放暑假报名考取驾驶证,但是平时要上课,都没有条件练习,王某发现了这个“商机”,于是便凑钱买了这辆出租转非营运的二手普桑轿车,找人装上了副刹。仗着自己有驾驶证,迫不及待地当起了“教练”,按照一小时50元的费用收同学做了“学员”。据王某介绍,这辆车刚买了不长时间,他车辆上拉着的6个同学是他的第一批“学员”,这是他第一次上路。
王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并且由于王某还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同时吊销驾驶证。而与王某同时被查处的“驾驶员”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款1000元,考虑到两人属于在校大学生,又属初犯,民警通知学生所在院校的负责人带回进行教育。
■民警提醒直考有要求,当教练有硬杠杠
据了解,根据规定,自学直考车辆必须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也就是在青岛注册登记,并由指定的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企业加装副制动、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指定的路线方可用于自学训练。
而所谓的“教练”,也就是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的人员才可以。而且,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本报记者尹彦鑫通讯员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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