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热电温馨提示: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采暖季为每年的11月16日零时到次年的4月5日24时。采暖季内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18℃,厨房温度不低于10℃。
按照国家建设部规定的比例,热电企业在所负责供热小区的首端、中端、末端设有固定检测点,及时掌握供热情况。对于需要测温的用户,可随时与所在的供、换热站联系,供热单位应提供24小时测温服务。本报记者刘晓林整理
新闻推荐
当传统书法文化遇上现代环保理念,将会发生怎样的碰撞呢?5月末,岛城热爱书法的小伙伴们一起来参加“七彩云南翡翠”杯青岛百名学童书法表演赛吧!本次表演赛由半岛都市报社与七彩云南翡翠青岛旗舰...
青岛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青岛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