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沙红翠通讯员周广义)昨日上午,市政协主席郭利民带队到临淄区就“如何推进医养结合,提升淄博市健康养老水平”提案进行专题协商,张红蕾、李寅萍两位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借鉴青岛首创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让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享受护理保险待遇”的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并得到积极推进,目前淄博市正拟定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拟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医养结合在医保报销上将成为现实。
医养结合型养老亟需“长护险”做保障
医养结合是国家倡导的重要养老模式,临淄区养老中心第二康复养老院就是医养结合型养老院之一,共有床位450张,员工120名,养老床位目前基本住满。养老院高院长告诉记者:“身体健康、单纯来养老的老人仅占20%,大部分都是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据介绍,失能人员是指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这部分人一旦患病,就会面临医与养的两难问题,如长期住院治疗,医院无法解决生活陪护问题,且费用很高,如住在家里又得不到专业的治疗,所以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成为这部分老人的首选。“如果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就能实现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的完美结合,所以我们一直盼着。”
调研时大家发现,不仅这一家养老院存在这种问题,临淄区副区长国爱梅说:“目前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现象,老人住院可用医保资金报销,但住进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却不能报销,给老人个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也影响了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的发展。”国爱梅说,针对医保资金不能用于医养结合型养老院报销的问题,建议借鉴青岛等地市先进经验,从市里调整医保基金支出结构,设立护理保险基金,对失能老人接受医疗护理的费用予以高比例报销,护理机构可按照床位享受补贴,保障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权益,实现“患者减负担、医保少支付、机构得发展”的多方共赢。
淄博市正积极推进“长护险”工作
基层反映的心声,在张红蕾、李寅萍两位市政协委员的“如何推进医养结合,提升淄博市健康养老水平”提案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在针对这一提案的专题协商活动中,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孟庆木表示,淄博市对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工作非常重视,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到青岛、南通、日照、东营等市学习调研,目前淄博市正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计划明年正式实施。
那么什么是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2012年7月1日,青岛市在全国首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让医养结合这一设想在医保报销上成为现实,具体为,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青岛市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城镇非从业人员(现在已扩大到农村),均应同时参加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在定点服务结构接受医疗护理、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由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在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基金支付90%。社保经办机构对定点服务机构的结算标准,实行按每床日包干定额管理办法,分60元、170元、200元三个标准。截至目前,青岛已有约4万名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享受了护理保险待遇。
淄博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又将有哪些规定,长护险基金从哪里来?又可用到何处去?哪些市民可以参加?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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