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8日讯(记者尹彦鑫)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期,青岛市新增16处固定式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分别为:新冠高架小港二路桥上、新冠高架邱县路桥上、新冠高架港青路桥上、新冠高架普吉新区桥上、新冠高架昌乐河桥上、新冠高架杭鞍入口南、新冠高架杭鞍出口北、新疆路与小港二路路口、新疆路与陵县支路路口、新疆路与港通路路口、新疆路与普集路路口、环湾路K4+468、环湾路K10+000、环湾路K13+500、环湾路杭鞍高架上桥口、环湾路火车北站西口。
自7月10日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启用以上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
网上缴罚款已超24万笔交警总结易出现五大问题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规范化执法需要,自6月12日开始,青岛市公安交警各直属大队启用高拍仪处理交通违法,要求驾驶人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场处理,并留下影像资料作为证据备案。因为增加了处理程序,造成交通违法处理时间有所延长,使窗口出现排队现象。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罚款金额在200元(包括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完成缴费手续。
据了解,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d.122.gov.cn/)交通违法网上处理和网上缴纳罚款业务已于2016年1月26日上线试运行,现已实现在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可网上缴费。截至目前,已成功完成缴费247017笔,其中,工商银行交通违法互联网缴费业务有71087笔,农业银行175930笔。
据介绍,在交通违法互联网缴费业务开启使用后,交警部门发现驾驶人普遍对该平台不熟悉、不了解,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公安交警部门总结了平台使用中应注意的五个问题:一,用户进行互联网服务平台账号注册时,需保证联系电话与办理机动车注册、驾驶证业务时预留电话保持一致,否则无法使用,因此,如需变更联系电话,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部门进行办理。二,用户注册账号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后,要及时点击机动车信息更新和驾驶证信息更新。三,用户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平台后,需要点击平台的信息更新模块,对交通违法信息进行更新,以避免重复缴费。四,用户在进行交通违法网上处理后,应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如24小时内未进行网上缴费,系统将自动取消业务订单,用户需再次办理。五,用户如果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了部分电子监控抓拍交通违法,由于公安网络与互联网信息更新存在3个小时的交换时间,因此,用户在窗口处理后的3个小时内不要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缴纳罚款,会出现重复处理现象。本报记者尹彦鑫通讯员栾心龙
新闻推荐
拐卖儿童这个话题总是能强烈刺激到人们的神经。为此,国家在制度和司法层面都在做出不懈努力打击犯罪,尽可能地挽救被拐卖的儿童。2009年公安部建立了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