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8月13日讯(记者陈之焕通讯员夏晶李世明)12日,青岛市发布《青岛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青岛户籍老年人由政府按照每人每年20元保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遭受意外伤害时,老年人可以根据伤害程度不同享受不同的赔付,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助100元以上的按照100%给付,最高不超过5000元。
方案规定,参保对象为具有青岛市户籍,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年满60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政府按照每人每年20元保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非本市户籍的老年人自愿购买。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范围限制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意外身故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1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10级按10%赔付,依次类推,最高不超过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助,低于100元以下的免赔,100元以上的按照100%给付,最高不超过5000元;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每天按照30元给付,每次或多次累计不超过180天。为保障本项目普惠的福利性和持续性,在项目实施满两年后,将根据实际赔付情况,对方案予以修订。
青岛市政府有关部门将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选取4家保险公司组成保险共保体,根据统一保险方案和理赔机制共同承保本项目;为提高理赔效率和为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化保险服务,本项目引入1家保险经纪公司,负责成立本项目保险服务中心,主要包括400呼叫中心、专职服务团队和配套网络系统等,协调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开展保险服务。
青岛市户籍老年人承保部分,由民政部门作为实施主体,与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签署保险合同。依据青岛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各区(市)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统计人数,以区(市)为单位出具保险单。青岛市户籍老年人参保实行免清单投保,凡年满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自动纳入保险和理赔范围。非户籍老年人承保部分,由本人或其亲属通过400客服专线由保险服务中心协调安排到区(市)保险共保体承保,由首席承保人收集资料并出具保单,被保险人享受与政府统一购买同等的价格及理赔服务。
全市161万人因此受益
据悉,早在2014年,青岛市慈善总会就牵头启动“银发无忧”慈善工程,每年为3.3万名60岁以上低保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年,青岛市民政局建立了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购买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制度。这两项保险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均取得良好保障效果。
今年,青岛市又将统一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底,青岛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161万,这也意味着青岛市每年将拿出三千多万元为全市老年人买了一份保障。
据悉,在老年人的各种意外伤害中,跌倒是最主要伤害之一。据统计,2014年,青岛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受到的伤害事件共有1.33万例,其中意外伤害占到了95%,跌倒又占到意外伤害的40%,成了第一意外伤害。关于老年人跌倒要不要扶的问题,曾引起过广泛的讨论。因而,如果老年人能够拥有意外伤害险,这不仅对老年人自身是一份生活保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是一份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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