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青岛市目前全市参保居民达到495万余人,基本达到应保尽保。居民医保的主要资金来源中财政补助占60%以上。青岛市近年来持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2020年度,青岛市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其中,一档居民和二档居民财政补助标准统一增加每人每年30元,分别达到760元和680元,预计全年两级财政增加补助额1.46亿元。青岛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居全省第1位。
按照原来政策,青岛市参保居民办理门诊大病的,超出病种限额以上费用不再纳入报销。从2020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社区医疗机构(含一级医院)的门诊大病超限额部分,再给予报销30%;对二档成年居民在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由40%调整为50%;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这两个发病率较高的病种,青岛市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50%,其中使用基本药物的再提高10个百分点,一档缴费居民报销额度提高到800元,二档缴费居民及少年儿童报销额度提高到600元。此项政策调整,预计每年可减轻全市参保居民门诊负担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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