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4日讯18日晚9时许,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在祥阳路夜查时,一辆轿车沿祥阳路向西行驶至靖城路口不远,急忙靠边停车,民警发现不对劲,立刻上前检查,发现驾驶人身上有很浓的酒气。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被民警依法暂扣驾驶证。
经调查,驾驶人秦某在两年前涉嫌酒驾,被城阳中队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这次,秦某因涉嫌二次酒驾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通讯员刘维印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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