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鹏钧通讯员莫锦宇)灵山县的男子施某、曾某为了谋取非法之利,就租车从灵山县去到宁明县帮他人将350克的毒品海洛因运回灵山县,在返回途中就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日前,两人因涉嫌运输毒品罪已被逮捕。
灵山县陆屋镇的施某接受一老板的雇请,答应帮老板到宁明县高速路出口处拿毒品海洛因回灵山县,老板承诺事后给其报酬5000元。施某租了一辆面包车,然后叫上朋友曾某一起前往,并对曾某说明此趟是要去运输毒品海洛因回灵山县,事成后两人平分5000元报酬。曾某见有利可图也同意了。于是两人按照老板的指示到宁明县与一毒贩接头,从宁明县获取毒品后两人驾车回灵山,途经钦陆公路大转盘处被民警截获。
新闻推荐
(记者李鹏钧通讯员崔明伟罗丽勤)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当事人突然晕倒在地,不省人事,庭审法官和值庭法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施救,当事人转危为安。2月26日下午,灵山法院民...
灵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灵山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