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鹏钧通讯员 莫锦宇)灵山县三隆镇的“粉仔”张某,为得到“免费”的毒品吸食,就容留多人在其房间内吸毒,但没想到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日前,张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逮捕。
张某是一名吸毒人员,他吸毒期间认识了贩毒人员张某郁(另案处理)。今年8月初,张某郁向张某许诺每天会给他2—3小包毒品海洛因,条件是同意张某郁在他房间贩毒,并让购毒人员在张某的房间吸食毒品。张某觉得这样有利可为,且不费“成本”,于是高兴地同意了。之后不断有吸毒人员到张某的房间向张某郁购买毒品,并在张某的房间吸食购得的毒品。8月14日10时许,吸毒人员张某清来到张某的房间找张某郁购买毒品海洛因。张某清购得一包30元的毒品海洛因后,在张某的默许下在其房间里采用“追龙”的方法吸食完。另经查实,张某还容留张某达、吴某、张某郁在其房间吸食毒品海洛因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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