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鹏钧通讯员何建林宁一芯)灵山县一名男子利用群众对警察的信任,手持证件冒充警察,以各种理由向多名群众“借”钱,而且是有“借”无还。近日,该名“警察”被灵山警方抓获。
2015年12月21日,在灵城镇新凤街经营一家休闲足浴店的陈先生到灵城派出所反映,其被一名男子诈骗了4000元。陈先生回忆称,2015年12月初,该男子来到自家经营的足浴店消费。初次见面,该男子就自称姓吕,是在灵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担任“狙击手”的民警,随后,还向陈先生出示了一本退伍证。自此,陈先生对吕某的身份深信不疑,还和他交起了朋友。不久,这名“吕警官”就以想买手机但钱不够为由,向陈先生借了1500元。但没几天,“吕警官”又以弟弟读书需要生活费为由,向陈先生提出借2500元。
出于对吕某警察身份的信任,陈先生把钱借给了吕某。后来,相约还款的期限已过,陈先生多次催促吕某还钱,都被吕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到最后连人都找不到了。这时,陈先生才感到“不对劲”。意识到自己被骗,陈先生急忙来到灵城派出所报案。案发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由于有价值的线索太少,案件侦查工作一度遇到颈瓶。
转眼到了今年6月23日,在出租车公司做司机的周先生来到灵城派出所报称,其被一个叫吕某的“公安人员”借走500元后至今找不到人。但经民警查实,公安局里没有吕某这个人。
根据报案人对嫌疑人相貌特征及作案手法的描述,办案民警推断此人和之前陈先生被诈骗的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民警用虚拟身份成功加了嫌疑男子为微信好友,并与之聊天周旋,从而摸清了有关嫌疑男子的一些线索。7月13日下午3时许,民警在灵城镇东风路东风桥头处将嫌疑男子抓获。经查,嫌疑男子叫吕某有,文利镇驲面村委会人。
据警方介绍,吕某有曾在南宁做过交通协管员,2014年因违纪被单位开除。失业后的他,萌生了诈骗他人钱财的歹念。据吕某有向警方供述,经他观察发现,一般人对警察非常信任,于是便想到假冒警察进行招摇撞骗。在与受害人相熟后,其以出示证件等手法骗取受害人的信任,然后以各种借口向受害人借钱。于2015年底开始先后多次骗取他人钱财达5000余元,骗得财物后全部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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