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钦州讯(见习记者陆旺 通讯员余艳华)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原副局长陈绍贵,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材供应商好处费116万元。6月20日,浦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绍贵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两万元,追缴未退出的赃款96万元(已退20万元)。
这一天,陈绍贵刚步入知天命的年龄没有几天。判决之后,他想到家人,尤其是自己90多岁的老母亲,后悔不已。
2001年4月,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同事的陈绍贵,被任命为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主要协助局长工作。
过后几年,陈绍贵开始主管工管站和农水站的工作:前者负责水库建设、运行管理等,后者负责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在很多人看来,能管理这两个部门的人不简单,因为都是与工程直接相关,很多水利工程老板都千方百计地讨好。
浙江商人龚某(另案处理)亦是如此。
龚某从2002年到广西经商,做供水塑料管道的生意。打听到钦北区水利局饮水安全工程招投事宜时,他使用各种手段,使自己的公司顺利中标,与钦北区水利局签订了“人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合同款高达4286.9万元。
这时候,陈绍贵自然与龚某认识了。
工程开始建设之后,作为业主的水利部门,拨付工程款的速度,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以及资金周转。在2012年下半年之后,陈绍贵在拨付款项环节中,担当重要角色,就是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核拨表》、《工程进度款审批表》上签字。
为了让拨付款及时到账,龚某开始与陈绍贵接触,并希望陈绍贵多多关照,在签字后帮忙向财政等部门催款。陈绍贵心领神会。
从2006年某天第一次收到龚某给的6万元“好处费”起到2013年,陈绍贵一共收了对方116万元。
“我认为与那些有求于己的老板交易是一对一的行为,很隐蔽,很安全,谁说也没有证据,只要我不说。”陈绍贵说。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今年初,接到举报线索后,钦州市纪委与市检察院的联合调查组开始调查陈绍贵经济问题,一查果然问题严重。之后陈绍贵被捕,他也退出了赃款20万元。
新闻推荐
别人出门找女儿 他说带上把刀这把刀子杀了人 他让赶紧丢掉浦北一名“热心”青年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领刑
今报浦北讯(见习记者陆旺 通讯员韦海澄)他借给同村村民一把刀,这把刀后来夺走了一个人的生命,并导致多人受伤。正当村民把闯祸的刀归还时,他不敢收了,提醒村民把刀扔掉,试...
浦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浦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