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商永廷)日前,从莒县劳动保障部门获悉,莒县从6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下限,上限由每月1782.27元调整到2003.94元,月增221.67元,下限由每月356.46元调整到400.78元,月增44.3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由每月440.06元调整到494.8元,月增54.74元。
据了解,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与其缴费多少、缴费年限长短相挂钩,缴费越多、缴费年限越长,其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也就越高。
新闻推荐
5月27日,莒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3名女法官来到城阳镇中心小学,与3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女童结成“春蕾对子”,给她们带来了崭新的书包、文具盒等学习用品,给她们...
莒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莒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