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葛永玲)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莒县创新实施“五代理”服务,对村级资金、账务、公章、合同、资产资源实行统一代理服务,确保了农村资金安全、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破解了农村“三资”管理难题,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实行村级资金代理服务制度。各乡镇(街道)统一代管村级资金,统一账簿设置、统一银行开户、统一备用周转金限额、统一定期报账、统一账簿票据凭证格式和管理。推行村级集中采购制度,各村300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村集体自行组织采购,及时结算,并报乡镇(街道)村级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备案;3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与镇村级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进行统一公开招标。目前,全县1260个村全部实行了资金代理服务制度,有效解决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
实行村级账务代理服务制度。各乡镇(街道)财政经管中心分别为所辖村建立了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三本管理账目和电子档案,做到资产财务、债权债务“两清晰”。建立了资金每月审计制度,资产、资源季度清查制度,对“三资”账目实行动态管理。乡镇与各村签订村级财务托管协议书,由村委会委托“乡镇财经服务中心”代理记账,对村集体“三资”账务实行集中核算、统一管理、统一公开。
实行村级公章代理服务制度。各乡镇(街道)财政经管中心对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公章实行统一存放,专人监管。公章使用实行“管”、“用”分离,使用权属村级所有,乡镇公章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公章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建立了公章使用审批联签制度,逐项登记用章事由、次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定期将公章使用情况与村级存根进行核对。目前,全县1260个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了公章委托集中代管制度。
实行村级合同代理服务制度。各乡镇(街道)财政经管中心下设成立了专门的农村合同委托代理办公室,明确了具体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和岗位职责,专司农村集体合同的管理服务。明确提出对村级经济合同议定必须按照重大村务申报审批制度和村务公开程序进行,并实行统一审核、统一拟定、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归档。全县21处乡镇(街道)共集中代管土地流转、集体资产租赁、企业发包、土地承包、荒山发包等各类村级集体合同36万余份,有效提高了农村合同管理水平。
实行村级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制度。各乡镇(街道)财政经管中心对村级资产、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后统一登记造册、统一监管。21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农村资产、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实施全程代理、监督。资产、资源处置,其项目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等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村委会委托乡镇农村资产、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乡镇(街道)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资产、资源代理服务确保了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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