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杨明晓)笔者近日从新出台的《莒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中获悉,从今年起,莒县县乡财政将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其中县财政200万元,乡镇(街道)财政100万元。
该《意见》规定了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实行由县、乡镇(街道)财政列支,投入逐年提高。县、乡镇(街道)财政分别按每公里1000元/年和每公里600元/年的标准筹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用于日常养护工作,乡道、村道大中修工程实行“二四四”定额补助政策,即县财政资金投入占工程额的20%;县交通运输部门养护资金投入占工程额的40%;乡镇(街道)财政资金投入占工程额的40%。
新闻推荐
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尉志刚)在由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国务院侨办联合主办的“中华诵·2011全球华人学生暨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中,莒县一中学生刘艺馨获软笔中学学生组全国决赛一等...
莒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莒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