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杨治梅 史兴良)近日,从莒县地税局城阳中心所传来喜讯:截至3月2日,该所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4149万元,同比增收1753.6万元,增长73.26%,占年度计划的28.6%,提前28天实现组织收入“首季开门好”。
在具体组织收入工作中,该所紧紧围绕县地税局和城阳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确定的组织收入目标,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原则,采取多项措施挖掘组织收入潜力。城区个体户比较多,点多面广,比较零散,征管难度大。针对这一情况,建立户籍巡查制度,以城区街道、市场、商场等为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纳税业户的清查及税务登记各环节的管理,规范户籍、纳税申报、征管档案资料,将新增业户全部纳入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户。同时,注重加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比对,在开业登记、定额核定、委托代征、清理检查、停复业管理、非正常户认定、注销管理等方面加强部门协作,有效提高征管质量。
为加强对经济税收的调查研究,该所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查找经济发展、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与企业研究分析相应对策,指导企业用好税收政策,增强企业对当前市场形势的分析、预测、判断,帮助企业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堵塞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漏洞,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软环境”。
在全面摸清税源底数的基础上,该所重点抓好主体税种管理和监控,将精细化管理延伸到分行业、分税种的每一个环节之中,按照纳税人的生产规模、经营模式,采取静态分析和动态跟踪管理,最大限度地杜绝了征管盲点。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将重点税源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实施专人管理,建立重点税源分户档案,组织征管力量,实行精细化管理。
为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堵塞税收漏洞,进一步挖掘税源。该所不断加强财产类税基的管理,一方面,广泛宣传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内容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事项告知纳税人,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另一方面,为全面摸清应税土地、房产等财产类税基的真实状况,组织征管力量,对各个企业采取实地丈量的方法,逐户核实企业应税土地面积。截至目前,已实地丈量106户企业,新增应税土地面积11.32万平方米,补缴税款43.5万元。
2011年,国家提高了营业税起征点,为把这一惠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该所积极搞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沟通,向纳税人深入解读政策、及时沟通起征点提高后征管问题,有效化解征纳双方可能因税收政策变化而产生的矛盾,让符合这一政策的纳税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还严格税款核定程序,对营业税纳税人逐户统计店面面积、用工人员、房租等情况,建立相应台账,按照税法规定核定营业额,加强源头控管,保证了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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