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项好政策如一片阳光。近年来,日照市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残疾人康复救助、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逐步提高保障和服务水平。
今年5月21日为全国助残日。为倡导扶残助残良好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市残联专门就日照市惠残助残政策进行汇编予以刊发,让更多的残疾人了解惠残助残政策的详细内容,真正使各项惠残助残政策落到实处,落到残疾人身上。
一、综合类
残疾人证办理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病例资料可向户口所在地区县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申请人持申请表和评定表到定点评定机构指定医师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区县残联根据评定等级,上报市残联批准。五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亲属携带有效证件到区县残联领取残疾人证。
二、康复救助
(一)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0-6岁(达不到入学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10岁),经定点机构评估具有实际康复价值的残疾儿童。
2、申报流程
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残疾儿童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区县残联申请,经批准后,残疾儿童到指定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
3、救助标准
每年每人1.2万元康复救助资金。(原则上救助1-2年,累计不超过3年)
(二)0—6岁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救助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0—6岁听障儿童。
2、申报流程
听障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区县残联申请,报市残联备案后,到定点医院做相关鉴定,符合手术条件的植入人工耳蜗。
3、补贴标准
人工耳蜗及手术植入免费,术后一次性补助康复训练费1.4万元。
(三)0—6岁听障儿童助听器救助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0—6岁听障儿童。
2、申报流程
听障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区县残联申请,经市残联评估筛查,安排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3、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助康复训练费1.2万元。
(四)贫困肢残儿童肢体矫治手术救助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岁以下,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常见的、严重影响生活活动、手术效果明显的适应症儿童。低保等贫困家庭、一户多残家庭、烈军属家庭中的残疾儿童优先。
2、申报流程
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诊断证明、低保证或贫困证明及残疾儿童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区县残联复审,市残联批准。患者到定点医院签订手术同意书,办理手术意外保险,实施手术治疗、康复训练等。
3、救助标准
每名患者给予1万元的手术救助费、5000元康复救助费。
(五)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贫困白内障患者。
2、申报流程
患者(或家属)持身份证、诊断证明、低保证或贫困证明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由乡镇残联开具申请表;患者(或家属)持以上材料到区县残联填写免费手术通知单;本人持免费手术通知单及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治疗,手术完成后将回执单送回区县残联存档。
三、辅具器具适配
(一)贫困缺肢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贫困的下肢缺肢残疾人。
2、申报流程
患者(或家属)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证或贫困证明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区县残联复审,市残联批准。之后患者到定点机构免费取模、装配。
(二)贫困低视力患者免费配戴助视器
1、康复救助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贫困的低视力患者。
2、申报流程
患者(或家属)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证或贫困证明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区县残联复审,市残联批准。然后患者到定点机构进行视力验配调试,免费配戴助视器。
(三)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辅助器具需求的贫困残疾人。
2、申报流程
贫困残疾人(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代办人) 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证或贫困证明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日照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批准表》,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后,上报区县残联复审,市残联审核后下发辅助器具。
四、社会保障
(一)城乡低保
1、服务对象及条件
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2017年,日照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520元/人/月和340元/人/月)的城乡困难居民。其中,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施保。
2、申报流程
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并组织评议。符合条件的,由区县民政部门批准。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听力言语二级以上)。
2、申报流程
由残疾人本人申请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托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本人或代理人携带申请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填写《山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批准表》。
3、补贴标准
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三)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申报流程
由残疾人本人申请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托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本人或代理人携带申请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证,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3、补贴标准
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元
(四)励志助学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当年新考入大中专院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当年有新考入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残疾人家庭(指考入大中专院校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残疾人,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享受低保或省、市定贫困村中的残疾人家庭。
2、申报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区县残联审核,市残联统一组织实施。
3、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学生给予一次性助学补助,中专3000元、大专4000元、本科及以上5000元。
(五)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或极度危房户(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重建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
2、申报流程
提出申请,村民会议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有关部门批准。
3、补贴标准
中央平均每户补助7500元,省级财政有一定补助。
(六)“阳光家园计划”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法定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具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
2、托养方式
机构托养、居家托养、日间照料三种方式。
3、申报材料
残疾人本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证或贫困证明、残疾人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申报流程
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日照市残疾人托养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残联,乡镇残联初审合格后报区县残联,区县残联审核,审核合格后统一填写《日照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花名册》,安排到有关托养机构托养,或实行居家托养补助。
五、劳动就业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一定劳动能力且生活能自理的无业残疾人,或需转换职业和已就业需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残疾人。
2、申报流程
参加培训: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区县残联报名。
求职就业: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区县残联填写《日照市残疾人求职登记表》。
(二)自主创业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残疾人,同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扶持项目
围绕二、三产业,扶持残疾人在家电维修、百货经营、盲人按摩、蛋糕制作、服装加工、农产品加工营销和饮食服务等多种行业开展自主创业。
3、申报流程
申请创业扶持的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工商营业执照,到乡镇(街道)申请,填写《日照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申请表》,报区县残联批准。
4、扶持标准
根据投资规模大小、经营困难程度及安置其他残疾人就业状况,每户发放创业扶持金8000—12000元。
(三)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增收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一定劳动能力、有脱贫致富的愿望和吃苦耐劳精神,新上或已经具备新上增收项目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户。
2、增收项目
畜禽养殖、蔬菜大棚、桑蚕养殖、茶叶种植、果树栽培、苗木种植和农副产品加工等农业增收项目。
3、申报流程
残疾人个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低保证或贫困证明,填写《日照市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增收项目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残联,乡镇残联初审合格后报区县残联批准。
4、扶持标准
根据增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困难程度,给予3000元左右资金扶持。
六、交通出行
(一)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发放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或工作在市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禁行区内(以房产证或居住证为准), 16至70周岁下肢中、重度残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肢功能正常,无妨碍正常驾驶疾病的残疾人。
2、申报流程
申请:残疾人本人或亲属携带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购车申请书到街道残联报名申请,填写《日照市残疾人代步车备案登记表》,到指定医院体检并在《登记表》相应栏内写明身体残疾的详细情况,由主检医师签字盖章。
审核:乡镇残联审查把关,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区县残联;区县残联汇总把关,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审核把关,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颁证:市、区县两级购车补贴到位后,个人交齐购车款和交强险,由市残联对申请人购买的代步车予以编号,3个工作日内制发登记证。
3、补贴标准
市和区县两级财政补贴购车款的65%,残疾人个人负担35%。
(二)残疾人学考驾照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申请条件
根据2013年1月1日实行的《机动车驾驶人领取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要求,残疾人申请驾驶证除符合规定中对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等方面的统一要求外,还需满足:(1)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2)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3)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4)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C5证。如果残疾人符合上述身体条件,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或者小型自动挡(C2车型)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第六目后半条(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身体条件,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C5)。
3、报名方法
本人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表、10张1寸白底彩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顺达驾校报名。
4、驾校联系人
李红 联系电话:15863373564、3982111。
(三)燃油补贴
1、服务对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机动轮椅车车主,拥有本市常驻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CB12995-2006)。
2、申报流程
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持相关证件和购车凭证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区县残联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存折形式发放。
3、补贴标准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辆每年补贴260元。七、权益保障
(一)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残疾人。
2、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
3、申报流程
残疾人本人或亲属携带身份证、残疾证到所在区县的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
市12385呼叫中心工作日期间全天候接听残疾人来电,全市4个区县残联(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设呼叫分中心和热线坐席,市残联机关各部室、下属事业单位均设12385热线接听席,专人接听、受理残疾人朋友的咨询、求助及举报、投诉电话。
(四)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持证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可免费乘坐市区内市公交公司运营的所有线路公交车。
(五)持证残疾人免费游园
全市实行收费的公园、展览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政府投资),对持证残疾人免费开放,社会投资的景区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或优惠开放。
市及区县咨询服务电话市残疾人服务热线:12385市残联康复部:7960226维权部:7960231劳服中心:7960251康复中心:7960235东港区残联办公室:8252938康复部:8253615教就部:8252900岚山区残联办公室:2628015莒县残联康复部:7911375教就部:7911373办证室:7911371托养中心:7911378五莲残联办公室:5222560五莲残联康复部:2150016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老龄残联科:2959907山海天社会发展局民政办公室:831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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