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管玉杰)11月23日至27日,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区县城市管理集中执法行动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督导人员根据《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有效推动了专项行动的开展。
督导检查发现,自10月1日《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区县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并以此为依据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有效巩固了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
其中莒县结合基础设施整治,开展了山东路、城阳路集中执法行动,拆除了违法设施,规范了沿街业户经营秩序,有效改善了市容环境。五莲县在做好日常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同时,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入户讲解和在广场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了市民对《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认识。
下一步,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继续加大力度,督导各区县开展城市管理集中执法行动,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宣传,以案释法,形成震慑力,确保《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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