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执行期为2010年内◆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困难企业只能享受一项◆年补贴不能超过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的80%
本报讯(记者 孙向阳 通讯员 吕则丽)日照市为困难企业减负工作再发力。后金融危机时代,为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方案,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方案规定,两项补贴执行期为2010年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而对于两项补贴,同一困难企业只能享受一项。企业年补贴额不能超过当年该企业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80%。
与此同时,困难企业申请两项补贴须具备以下条件: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仍坚持生产经营,2010年生产任务(订单)减少、库存增加、主营收入较上年同期下滑,守法诚信经营、信贷信用良好,渡过金融危机后即能正常生产的企业;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并坚持2010年内不裁员或裁员(含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超过本企业员工总数5%;已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稳定员工队伍措施(企业内在岗培训员工需占在职职工的30%以上);企业在册职工以2009年12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人数为准;截至2009年12月,企业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方案同时分别明确了两项补贴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按日照市就业资金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以今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三项补贴,按每人每月补贴386元;岗位补贴,按照日照市目前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执行,暂按每人每月补贴330元,待新标准下发后执行新标准。
据了解,这是日照市第二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困难企业稳岗减压。2009年,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日照市出台的“一缓一降两补贴”等系列就业优惠政策,共涉及参保单位1270家,惠及参保人员6万余人。
据悉,今年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困难企业,按照企业申报、有关部门审核、拨付资金的程序进行补贴。目前,已有市直 19家企业提出申请。
■链接:
困难企业申请两项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困难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单据;
3.《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4.《困难企业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职工花名册》(电子版式);
5.提报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一致薪酬等稳定员工队伍实施方案;
6.2009年度企业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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