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刘元元 樊艳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规范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特制定本公约。第一条 法官和律师在履行各自职责时,应严守审判纪律和律师执业纪律,相互尊重,互相监督,共同维护法律尊严……”今年5月,东港区人民法院在辖区各主流媒体相继全文公布了《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法官与律师公正廉洁司法公约》,并将相关举报方式一并公布于众。
今年以来,该院与司法局及辖区内12家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了廉洁公约,对利益往来、业务介绍等七项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要求法官在案件受理后即与受委托的律师签订该公约,互相监督,确保法官公正廉洁司法、律师规范从业。
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公约切实落到实处,公约内容及举报方式在当地主流媒体全文公布。对违反约定的法官或律师,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以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律师协会反映、举报。公约实施以来,法官与律师的交往更加严格规范,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未出现一起群众举报案件。
摇号选择中介,实现阳光委托
为倾力打造司法技术委托工作的“阳光工程”,东港区人民法院于今年专门设立“摇号室”,由技术室统一对外委托,采取摇号方式随机确定中介机构,防止利用委托程序产生的腐败行为。除当事人及中介机构参加外,人民群众也可凭有效证件进入摇号室参观监督。对标的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摇号时进行拍照或录像,形成影像资料存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为保证公开“摇号”工作在阳光下操作,该院与辖区所有中介机构签订廉政公约,双方互相监督,对于违反约定的中介机构一律打入“黑名单”,不再参与委托工作,对于违规操作的法官一律严查,实施“零容忍”。摇号室设立以来,公开摇号62次,对外委托案件382件,未出现一起违法违纪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公开院长信箱,广泛吸纳民意
为建立更加畅通的民意沟通渠道,该院向社会公开两个“院长信箱”。一是在当地主流媒体和院务网站上公布院长电子信箱,随时接受群众网上监督和意见反馈;二是在立案大厅设置院长信箱,随时接受群众的信件来访。所有来信均由院长亲自阅看回复,并且规定四类来信反映案件必须处理。同时,设置咨询投诉电话和舆情监督员,随时关注和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两个院长邮箱共收到信件79件,接听咨询投诉电话200余个,每案均做到办理不拖沓、答复不含糊、解决不推诿,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阳光下的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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