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创建“文明城市”,是日照人多年的期盼。随着“创城”工作的开展,日照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文明不断提升,一个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日照绽放新姿。眼下,“创城”活动已进入关键阶段。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面推进“创城”工作,今日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
本报记者 陈蕾
2011年2月2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文明委《关于日照市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完汇报后,市委书记杨军,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同道对日照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指明方向:日照市提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决不仅仅是为了拿块牌子,而是要通过创建,全面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日照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进而使城市树形象、群众得实惠、发展增活力。
2011年,中央文明委将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省委、省政府也将组织第三届省级文明城市(区、县)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全国和省创城工作有关规定,文明城市创建要分步骤、一级一级创建,每三年进行一次评选。2008年10日,日照市荣获“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这意味着,日照市已经取得了2011年申报省级文明城市的“入场券”。
2008年日照市“创城”工作结束后,市委、市政府继续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在手上,在年度工作中都做出具体部署,市文明委也把“创城”工作作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抓手,将“创城”任务融入到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各自的创建任务和目标, (下转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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