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于海波 张玉泉
“十一五”期间,市建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节能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及节能改造,成效显著。近日,市建委被省政府评为节能先进单位和突出贡献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
近年来,日照市把建筑节能工作作为实施“生态建市”战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市建委创新机制,加强监管,扎实推进了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十一五”期间,日照市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设计阶段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96%以上,市区范围内新建节能达标建筑达1000多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2.5万平方米,占省里下达任务量的125%,且“三项全改”项目占总改造量的91.7%;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制度改革,目前市区集中供热计量面积达251.6万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36%,超出住建部“热计量收费面积要占总供热面积25%”的要求。
日照市节能改造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得到了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2011年住建部先后两次对日照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住建部专家在对该市节能改造工作检查验收后均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日照市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供热计量改革等方面工作均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日照的做法值得推广。”年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日照市召开全省节能改造现场会。市建委被省政府授予“全省节能先进单位”并荣获“集体二等功”。今年6月,日照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地级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确定为10个“全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市”之一。“十一五”期间,市建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建筑供热计量改革及节能改造要求。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全面实施建筑节能在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节能建筑认定、竣工验收、项目评优审查等环节的闭合式监管体系,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做到“领导宣传、政策保障、资金扶持、执行标准”四个到位,扎实推进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及区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加大了节能改造资金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日照市按照与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1的比例对节能改造项目给予配套补助,从新型墙材专项基金中安排2335万元用于节能改造补助。从2010年开始,市政府每年从城建资金中列支一定数额专项资金用于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发布,使该项政府补助常态化。严格改造标准,确保节能改造质量,凡是列入改造的项目,全部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一步改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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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日照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