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培安通讯员 姚欣 刘明明) 一女子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其单位员工和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8 0 0 0 余万元。
7月14日,记者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获悉,该女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年近40岁的高某经营着一家幼儿园,每年的收入也很可观。然而,为了扩大幼儿园建设,2009年末,高某便开始向单位员工以及身边的朋友借款,并承诺给予高额利息。过了一段时间,高某觉得钱不是很宽裕,于是就开始把借来的钱再放贷出去,以获得更高的利息。
其实高某早已知道自己借款根本无法实现如此丰厚的回报,但已身陷其中,只得拆了东墙补西墙。于是,她整天以幼儿园投资的名义,忙于借款、放贷、支付利息等事项,那些将卖房款、买房款、向他人借的款、房屋抵押款等打入高某的帐户的人已不计其数。
直到2015年5月,高某已吸收存款8000余万元,但最终还有1000余万元没有还上,金钱的缺口越来越大。于是,事情最终败露。
日照开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公开宣传,采用支付高额存款利息的手段,向其单位员工和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介绍,鉴于高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法官提醒大家在投资时,应尽量选择银行、保险、证券等合法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同时理性投资、增强风险意识,考虑资金安全,不要受高息诱惑而动心,避免“赚了利息、丢了本金”。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 秦钊 通讯员 宋佰荣 张洪源) 7月19日,记者从日照港公安局岚山港区分局获悉,进入夏季以来,随着气温的不断升温,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为当前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中迫切需要整治...
日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日照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