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日照市自2015年10月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0号)精神,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征缴比例由1%降为0.5%,全市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总额相应减少。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后,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规模相应大幅增长,自2016年起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快速下降,至2017年4月,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量已接近规定的预警范围。
为切实维护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确保全市生育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根据人社部发〔2015〕70号文和《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规定,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对生育保险费率适时进行调整。自2017年6月1日起,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工资总额的0.5%调整至1%。
新闻推荐
roup1">"class="group1"> 端午节小长假期间,市住建系统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奋战在烈日高温下,加快推进环卫保洁、绿化补植、道板修复、老
"class="group1">"class="group1">"class="group1">端午节小长假期间,市住建系统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奋战在烈日高温下,加快推进环卫保洁、绿化补植、道板修复、老旧设施维护、包保巡查等...
日照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日照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