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长天) 昨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公布省政府2016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承接落实情况的通知》。按照《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规定,菏泽市对应取消市级行政权力事项7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8项。
菏泽市此次取消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具体包括:市民政局有关 “市管非公募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市地税局“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市食药监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初审”;市林业局“市级森林公园的建立、撤销或者变更审批”;市人社局“专科及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初审”。
同时,菏泽市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具体包括:“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审核”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接落实;“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项验收”由市交通运输局承接落实;“新建和加固改造大型单建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开工报告及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报废许可”由市人防办承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