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2日讯(记者张帅)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为完善执法信息化建设,保障当事人权益,济南市公安局于近期开始在全市部署运行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该系统为山东省首创,自2015年6月研发成功后,先后在济南、潍坊、德州三个试点地的七个县级公安机关上线试运行,其中就有济南长清区。从一年来运行的情况看,这套执法监督系统取得了良好效果。
这套系统是怎样运行的呢?今年3月6日上午,长清区的刘先生报警称,他的电动三轮车在自家门口被盗。经出警调查,社区民警最初在系统中反馈的内容为:电动三轮车现已找到,报案人不要求作进一步处理。这些“已找到”“不要求作进一步处理”的“敏感词”引发系统自动纠偏机制,系统将其自动筛选为重点警情,并发出监督提示。长清公安分局法制民警收到提示后,随即通过系统复核查看当时的出警录像,发现刘先生的电动三轮车确实被盗,且仍未找到,社区民警反馈内容并不真实,此警情应为一起治安案件,继续予以处理跟进。经调查得知,原来,因担心影响案件查结率,办案单位人为更改了警情性质,才导致案件被降格处理。
据长清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以往系统相比,新系统通过对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关键点持续跟进监测、纠偏、再监测、再纠偏,形成一个封闭回路,实现同步质量管控、同步预警分析、同步监督考核、同步跟踪问责,把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纳入实时监管。“针对被分流为非案件类别的警情,系统通过自动筛选‘被盗、被抢、打架\’等关键词,将相关案情作为疑似案件予以重点监督,从而避免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等问题的发生。”长清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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