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献血前注意事项
1、学习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2、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献血前一天请勿饮酒。
3、献血前清淡饮食,不宜吃肥肉、鱼、油条等高脂肪或高蛋白食物。适量饮水。
4、保持睡眠充足,献血前后不宜做剧烈运动。
5、献血者需身体健康,年龄18-55周岁,男士体重≥55kg,女士体重≥50kg。
6、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既往献血者同时携带《无偿献血证》。(二)献血后注意事项
1、穿刺点上的敷料应保留至少4小时;
2、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
3、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4、如果存在献血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或者献血后感觉明显不适或异常,请您及时联系血站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0538-6261635,0538-8258919。(三)无偿献血用血返还政策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无偿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后,凭《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用血结算单及能证明用血人与献血人之间关系的证件由原采血血站报销用血费用。
咨询电话:
0538-6261635,0538-825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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