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万德龙昨日上午,《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新闻发布会在运河宾馆举行。记者了解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济宁的重大任务,而《纲要》的发布则进一步细化了任务目标。《纲要》共分九个部分,依次提出了总体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八个方面的任务、共50项具体措施。
济南市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换挡提速的快车道《纲要》明确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总体目标: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那么,如何保证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呢?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纲要》提出了几条基本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济宁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为了引导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具体衡量法治政府是否基本建成,《纲要》还明确了7条衡量标准,即: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此外,《纲要》从第二部分到第九部分,根据山东省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按照行政权力运行轨迹,依次提出了8个方面的任务、共50项具体措施。其中,第二部分规定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出了7项具体措施,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市场监管做了重点规范;第三部分规定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出了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完善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7项具体措施。
全省率先成立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局并投入运作1991年,济南市出台了第一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目前已经连续实施了五个规划,保障了同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落实,奠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实基础。这次出台的《纲要》,是对应国家、省和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也被视为济南市第六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是对全市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总结,也是对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创新,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
据市法制办主任陆亚东介绍,《纲要》主要呈现出四大特点。突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尤其是在体例上,我们按照行政权力运行轨迹,依次安排了50项任务,并具体落实到33个部门,明确了“任务书”、“责任状”。同时,突出改革导向,为提高决策水平,创新提出了县级政府要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等内容。
在政府立法中,《纲要》进一步完善了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完善省市地方立法沟通联络机制,明确提出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在全省较早的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济宁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中,济宁市先行一步,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局并积极投入运作,收到良好效果。《纲要》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明确提出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重视乡镇(街道)法制工作,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制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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