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图红圈中就是拟建的垃圾中转站等公建设施。即将修建的垃圾中转站就在自己所住的小区东侧,中间仅仅隔着一条二三十米宽的马路,家住市中区中海某社区的许文清(化名)对拟建的垃圾中转站提出了质疑。记者探访后得知,拟建垃圾中转站周边距离居民区很近,还有学校和幼儿园。规划部门称,前期确实接到居民投诉,他们将会按照规定召开听证会,适时修改建设方案。
本报记者刘飞跃
拟建垃圾中转站
距离小区很近
日前,家住市中区中海某社区的许文清(化名)向本报反映,中海国际社区C—1地块要建一座垃圾中转站,距离居民区很近,担心污染环境,而且他质疑垃圾中转站到底有没有走程序,不应该建在此处。
“垃圾中转站距离小区那么近,而且周边还有幼儿园、学校,在这里建中转站根本不合适。”许文清抱怨道。
9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许文清所说的拟建垃圾中转站的地块。该地块位于九曲庄路东侧,而路西侧有两个大型社区,分别为中海央墅和尚湖央邸。
在九曲庄路东侧工地上竖立着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牌》,其中公示期限为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12日,项目名称为九曲片区C-1地块开发项目(二期),其中引起市民极大意见的就是项目中拟建的“垃圾中转站”。
从规划许可公示牌上,记者还看到,二期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中还有“市政公用”的变配电室、换热站、垃圾集中收集点等设备。
垃圾中转站附近
有小学和幼儿园
在公示牌所挂的区域东侧,记者看到此地房屋已经拆迁完毕,土地裸露在外面,周边则是杂草丛生,暂时未见施工迹象。而在拟建垃圾中转站东北方向大约300米距离外,则是已经入住的九曲庄回迁安置楼房。
沿着九曲庄路继续往北走三四百米的距离,记者看到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项目名称为中海国际C1九年一贯制中小学项目。该学校的建筑面积为23770.44平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沿着施工项目再往里面走100余米,记者还看到了一所九曲幼儿园。
按照住建部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的规定,生活垃圾转运站选址应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不应设在“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
由于该垃圾中转站尚未开建,到底建设到何种规模以及最终选址尚未确定,所以规划部门在公示牌上写明了附近居民可以申请听证。济南市规划局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并公布了意见受理电话。
已接到居民反映
将召开听证会
14日,记者拨通了规划局直属一分局的意见受理电话,针对记者的疑问,该处工作人员做出了答复。
该工作人员介绍,拟建设的垃圾中转站地上面积大约100平米,按照建设单位的报价材料,垃圾中转站处理量为30t/d,属于小型的垃圾中转站。
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的规定,设计运转量≤50t/d,用地面积≤1000㎡的垃圾转运站归为小型V类,与相邻建筑面积应该≥8米,绿化隔离带宽≥3米。
该工作人员称,从地图上来看,垃圾中转站到三期的房子为110多米,目前主要是九曲庄路西侧小区居民反映垃圾中转站的情况。
“利害关系人可以听证,下一步我们会召开听证会。”该工作人员说,项目中的“垃圾集中收集点”其实就是小区门口的垃圾桶,不是垃圾转运站。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开发商觉得业主提出的意见有道理,可能就会对垃圾中转站方案做出优化和调整,不过因为听证会还未召开,现在规划局目前没有明确的意见。”
垃圾处理成为“邻避”热点
所谓“邻避”是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居民的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及采取的集体反对行为。
本报记者刘飞跃
济南市天桥区一小区居民称,该小区在未征求居民意见和公示的情况下,突击建设了一个垃圾中转站,距离居民楼只有2米左右。
“太臭了!我们家卧室、厨房正对着垃圾站,挨得太近,从来不敢开窗!”距离垃圾中转站仅2米的一位居民抱怨,“更过分的是,晚上11点,甚至到次日凌晨2点多,就会有车辆倒垃圾,噪声吵得睡不好觉。”为此,居民呼吁相关部门拆除垃圾中转站,或者把垃圾中转站回迁至原址,让他们摆脱恶臭熏天的生活。
记者梳理近五年的媒体报道后发现,从2011年至今,省城济南每年都有关于垃圾中转站的新闻报道,其中2011年报道3次,2012年、2013年各报道1次,2014年报道4次,2015年“垃圾围城”的报道更是成为社会热点,而最近一次是今年8月份的济南鹊山楼盘建垃圾中转站事件。
在居民小区内建一个小小的垃圾中转站招致如此多非议,有研究者指出,居民反对建设垃圾中转站事件逐渐增多,其根源还是居民日益觉醒的邻避意识。
有政协委员认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社会发展阶段下,有些项目是必须要有的,比如说垃圾中转站以及垃圾处理厂,但是到底建在哪里就另当别论了,因为没有居民愿意自家门前是一个垃圾堆。
按照媒体的报道,虽然有关部门一再宣称垃圾处理设施只会对周边民众构成有限的威胁,并能通过科学技术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但民众更关注的是项目对自身所带来的风险。“邻避问题”的症结就是官方强调的科学决策与民众要求的民主决策之间产生的矛盾所致。
“有关部门在进行公益项目决策时,应该考虑对环境的影响,要合规、合法、合理。”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孟宪强认为,有关部门决策前应该进行公示,让民众尽可能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以打消民众的疑虑。
有研究者还指出,真正解决环境群体事件,仅靠完善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是远远不够的。建议在土地、水利、建设等多领域均应设置公众参与环节,对于征地、补偿等社会矛盾多的热点问题,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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