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张店某小区的业主咨询,前几日,突然收到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通知,称本小区从下月起将按照二星级标准收取物业费,该物业费的价格比以前每平方米增加了0.2元。业主纷纷表示不满,到物业公司反映问题,被告知这是公司自己的决定。业主咨询,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业主改怎么办?
律师分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服务费是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提高了服务标准,需要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需要履行下列程序: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等级,由业主大会或其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自评,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审定后,业主大会或其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协商不成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等级和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定。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并未提供其承诺的达到某级的物业服务标准,那么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明显违反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其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没有法律依据,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有权拒绝。
律师提示:业主聘请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的目的是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进行服务和维护,便利自己的生产生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确实投入了人力、物力提高了物业服务标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协商妥善和谐解决物业收费标准问题。
山东(环周)淄博律师事务所
于业清
咨询电话:13409016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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