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岩)伴随着泉城气温骤降,日前,济南热力与济南热电两大热企表示,均已做好各项供热前准备,11月1日起就能具备供热条件。
今冬采暖费用仍执行往年标准,供暖季仍从11月15日开始。按照济南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普通居民用户按套内建筑面积26.7元/平方米缴纳。非居民住宅采暖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9.8元收取。其中,中小学校及托儿所、幼儿园的采暖费为每平方米26.7元。
各大热企的缴费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5日。市民应在11月15日之前交齐今冬供暖费,逾期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据了解,从2009年起,山东开始建立实施供热调试制度,其中和老百姓最相关的一条叫做“看天供暖”,也就是根据气候变化,会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去年,济南市集中供暖时间与往年有些不同,由于去年供暖开始前决定暂不调整居民采暖价格,通过延长10天供热时间的方式予惠于民,即比原定供暖时间提前3天,比原定停暖时间延长7天。
那么,今年取暖费至今没有调整的消息,再加上近来天气渐冷,不少市民更加期待着“今年是否也会提前供暖”?据介绍,根据《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省城的供暖日期为11月15日至来年的3月15日,是否提前供暖或是延长采暖时间还未定,不过将根据具体气温及时调整。目前,热电、热力已储备供热用煤54万吨,本月底将具备锅炉启动运行条件,如遇寒冷天气,即可及时启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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