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相关部门将对信用状况良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激励,对信用状况不良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联合激励措施包括:在实施行政许可中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在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方面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媒体推介、荣誉评选等活动中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依法依约采取信用加分等。而对信用状况不良的对象,则将其在行政监管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取消已经享受的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行政便利措施;限制申请财政资金或者政策支持等。(新华)
新闻推荐
为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3月山东省公布的《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本...
山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山东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