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近日印发通知,自2019年起,全省用三年时间组织7.9万名青年参加见习。
山东省三年7.9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对象是: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见习基地,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的,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 (据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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