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陈永辉)昨日,华商报A13版报道了洛南县古城镇姜村村民姜月明,7年前参与原高耀乡政府修建大桥基础工程和水毁河堤修复工程,完工后镇政府写下一张2.4万余元的欠条,姜月明拿着这张欠条催要工程款7年未果。昨日,洛南县高耀镇政府已向姜月明支付清2.4万余欠款。
昨日,姜月明向华商报记者致电称,催要了7年都不能要回工程款,华商报报道后,当日上午,高耀镇政府联系他还清了欠款。姜月明说,欠款数额虽然不大,但7年时间了,现在镇政府能将欠款还给他,也算是了结了自己一块心病。
此前,高耀镇领导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称,上届政府遗留欠款有100多万元,这几年,陆续偿还了一部分欠款,但仍然还有50多万元的债务。“他们将在近期先予偿还姜月明1万元工程款,其余款项将在年底前支付清。”
“2万多块钱欠了7年,一直不能偿还,我们也觉得做得不合适。”昨日,高耀镇党委书记张会晨表示,看到华商报报道后,引起了他们的反思,觉得镇政府做得有不到位的地方。“当事人也不容易,我们就从经费中挤出了1万元,其余的1.4万余是从镇上干部那里借来的,主动联系姜月明,一次性将2.4余元工程款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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