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全勃)4月22日,商南县公证处办理了一起肾脏活体器官自愿无偿捐献公证。据悉,这是陕西省首例活体器官捐献公证。
受捐人吴某被宝鸡市中心医院和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诊断为尿毒症,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经医院配型分析检测,其父亲适合将活体肾脏移植给吴某。但根据亲属活体器官捐献的相关规定以及西京医院的术前要求,亲属间活体器官捐献必须对捐献人和受捐人亲属关系、器官自愿无偿捐献书、自愿捐献与亲属知情同意书进行公证。
针对这一情况,商南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向捐献人及其家属告知了公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公证程序及要求,确认了捐献人和受捐人的真实意愿。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明、诊断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逐一进行了详细核实,并当场出具了公证文书,成功办理了捐献人申请的人体器官自愿无偿捐献公证业务,为受捐人后期肾移植手术节省了宝贵的时间。
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副处长倪远伟介绍说,商南县公证处办理的这起活体器官捐献公证在陕西省属首例。活体公证服务介入到器官捐献活动中,维护了器官捐献者自愿捐献器官的权利,避免了器官捐献者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下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不实表示,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彰显了公证服务民众的社会价值,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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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商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