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发改委和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先进煤矿产能释放工作,保障冬季煤炭稳定供应。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法定节假日煤矿生产安排,除国家认定的先进产能煤矿外,榆林、延安、咸阳辖区内符合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近三年安全无事故等要求的煤矿,应制定月度增量计划及安全保障措施。
违法违规、已列入2016~2020年去产能计划和责令停产停建的煤矿,不得复产复工。同时,加快推进在建煤矿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产,合法释放煤炭产能。
在坚持去产能政策不动摇的前提下,及时采集收集全省煤炭产、运、销、存数据,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工作,积极协调解决煤炭生产、销售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据了解,随着国家煤炭去产能政策的执行,今年1~9月份,陕西省煤炭产量持续下降,全省累计生产原煤3.21亿吨,同比下降9.93%。
截至9月底,陕西省煤炭生产企业库存286.95万吨,同比减少77.70万吨,下降21.43%;环比减少122.41万吨,下降29.9%。
据了解,按照陕西省煤炭去产能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确定2016年-2020年,引导资源衰竭、产能落后、扭亏无望的101家煤矿有序退出,退出煤炭产能4700多万吨。其中今年计划化解过剩产能182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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