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电达)记者昨日获悉,为确保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即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陕西省将进一步加强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监管,确保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农民需求调研、集中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整个培育环节,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发给农民个人。
省上要求各市、县要明确责任意识强、能力水平高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管理系统信息更新与培育工作同步推进。加强数据库建设,承担任务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确定条件和承担任务数量,择优确定培育对象,准确录入相关信息。青年农场主、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机合作社带头人、高级职业果农和初、中、高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不能重复,即同一个对象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个班的培育计划,并且同一个对象三年内不能重复参加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和初级职业农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高级16至55岁,青年农场主16至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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