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潇)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 2016年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年度检查工作即将开始。流程包括学校自查、实地检查和专家评议,其中学校自查时间即日起至12月12日。对年检材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对其年检的档次在原核查结果的基础上降低一档。
年检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的情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情况;党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按照学校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财务资产情况、负债情况、收入支出情况、现金流动情况、办学风险保证金缴纳情况、教师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法人财产权的落实及变动情况。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务必于12月16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等文件报省教育厅;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务必于2017年1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报送年检材料的,省教育厅将不予安排年度检查,对其年检结论直接定为“不合格”。
独立学院实地检查时间为2016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民办普通高校实地检查时间为2017年春季开学后,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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