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明) 昨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出台。今后,开办豆腐、馒头、面条、粉条等种常见食品小作坊有了具体操作规范。
据了解,这个操作规范针对豆腐、粉条、小麦粉馒头、生湿面条、菜籽油、酱卤肉、饸饹、面(米)皮、食醋、蛋糕等小作坊,基本上涵盖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品种。
省食药监局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处处长刘忠琪介绍,本次出台的个操作规范,将陕西省出台的“三小”条例、“一票通”制度等内容纳入其中,注重强化了风险控制。在操作规范中进一步明确了食品添加剂可以使用的和不能使用的具体品种,实现“操作者有规范、监管者有手段、消费者有保障”。
据了解,目前陕西省各类食品小作坊有余户,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等问题,监管与社会需求之间矛盾比较突出。此次出台的个操作规范较好地解决了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长期存在的生产工艺随意性大、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对于提升全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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